新華社仰光7月31日電(記者張東強 黎廣滔)緬甸國防和安全委員會7月31日晚發(fā)布命令,宣布在3個省和6個邦共63個鎮(zhèn)實施緊急狀態(tài)。
該委員會在隨后發(fā)布的另一條命令中表示,根據憲法相關條款,自當天起在上述地區(qū)實施軍事管制90天。
2021年2月,緬甸時任代總統(tǒng)敏瑞宣布全國進入為期一年的緊急狀態(tài),并將國家權力移交給國防軍總司令。國防軍總司令部隨后成立國家管理委員會,敏昂萊出任委員會主席。緬甸此后多次延長全國緊急狀態(tài)。
緬甸廣播電視臺7月31日下午報道稱,國防和安全委員會當天在內比都舉行會議,宣布解散國家管理委員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