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北京9月9日電 (記者李心萍)記者從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獲悉:10月1日起,全國鐵路旅客運輸領域將全面使用電子發(fā)票,不再提供紙質報銷憑證,繼續(xù)提供“行程信息提示單”打印服務,同時,增加線下電子發(fā)票申請渠道和購票(代辦)人開具服務。
全國鐵路旅客運輸領域全面使用電子發(fā)票后,旅客本人在行程結束或者退票、改簽業(yè)務辦理之日起的180日內,可通過鐵路12306平臺或車站售票窗口、自動售票機申請開具電子發(fā)票。為保障老年人等不便操作的旅客群體獲取電子發(fā)票,鐵路部門增加線下申請渠道和購票(代辦)人開具服務。
采用線下申請渠道,旅客憑購票時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,可在車站售票窗口、自動售票機申請開具電子發(fā)票并獲取“掃碼開票單”,旅客本人或委托他人使用鐵路12306APP掃描“掃碼開票單”上的二維碼,根據(jù)需求補全相關信息通過核驗后即可開具電子發(fā)票。9月30日及以前乘車的旅客,仍可開具紙質報銷憑證。紙質報銷憑證停用后,鐵路部門繼續(xù)通過鐵路12306客戶端、手機短信等渠道,向旅客推送電子化行程信息,同時為有需求的旅客提供“行程信息提示單”打印服務。部分習慣用紙質報銷憑證作為行程提示的旅客,可到車站人工窗口、自助設備打印“行程信息提示單”。
《 人民日報 》( 2025年09月10日 10 版)